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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劳务派遣制用工招聘公告
2023年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劳务派遣制用工招聘公告
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为淄博市政府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委托淄博众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合同制员工。相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仲裁调解秘书2名。
二、岗位职责及要求
(一)岗位职责:
1.负责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调解、法律咨询、立案录入、财务收费等工作;
2.负责与工作地区交警部门、法院部门、保险行业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工作;
3.负责案卷装订、案卷归档、报表统计、系统维护等工作;
4.负责各类仲裁文书起草工作;
5.结合立案实践进行仲裁业务研究;
6.承担相应科室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要求:
1.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2.工作岗位:张店区1人,临淄区1人。
3.具备法学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的、取得法学类硕士(包括法律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在人民法院和其他仲裁机构具有相关经验的优先录用。
4.热爱仲裁事业,具有为社会服务的精神和法律情怀。
5.具备较强的责任心,良好的沟通、学习、逻辑思维能力及较强的语言文字能力。
三、招考原则、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档案评分+面试成绩的方式进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3年03月25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通过第三方服务机构电子邮箱:zhlwpq@163.com进行报名。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报名登记表》(附件1)、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索引页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内学历一并提供学信网学籍信息验证表;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等材料);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职业资格证、获奖证书等)。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有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第三方服务机构通过电话加邮件方式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请各位应聘人员时刻关注报名邮箱,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按要求及时回复,如有特殊情况拨打咨询电话18853386067(微信同号)咨询,出现未按要求回复或无法联系到本人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形式
1.档案评分: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档案材料进行成绩评分,按照1:3比例进入面试。成绩评分主要根据学历、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在校(学院级、学校级)等其他荣誉,满分为100分。
在应聘人员的档案评分过程中发现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面试成绩:
本次招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沟通和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
面试考官由淄博仲裁委员会、淄博众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5人组成。
考官根据应聘人员答题表现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可分别从仪容仪表、沟通能力、专业知识等几方面评分。
3.最终成绩为:
档案评分(40%)+面试成绩(60%),按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最终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及待遇
1.聘用模式: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模式,试用期2个月。
2.待遇: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作午餐+五险一金。秘书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原则,进行分类设岗、分级管理,按级定薪、按绩奖惩,享受法定假期。
3.工作地点: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详细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心环东路创业大厦18、19层。
六、特别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了解第三方服务机构网站(www.sdzhjt.cn)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减少或取消岗位的招聘工作,对岗位资格条件做进一步解释等;
(三)本招聘公告由淄博众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2023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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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1